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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能源(盘锦)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危险化学品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FZ475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为昆仑能源(盘锦)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服务内容为危险化学品车辆租赁,主要用途为运输CNG,预计运量为1350万方。
资金来源:成本
估算金额:472.5万元(含税13%)。
质量标准:租赁车辆用于CNG运输,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和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租赁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租赁物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承租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车辆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CNG为主)
收气点
卸气点
兴隆台采油厂
双北收气站
兴隆台采油厂
大平房收气站
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
小47井收气站
气二减压站
68km
97 km
62 km
高3624减压站
70 km
102 km
65 km
高二联减压站
102 km
125 km
83 km
欢623减压站
40 km
82 km
97 km
(注:本表格数据为参考公里数,实际运距请投标人自行测算)
最高限价
0 km -50km(含)最高限价为0.34 元/方;
50km-130km(含)最高限价为0.36元/方。
该价格包含人员、燃料、折旧、修理保养、保险、协调费用、道路维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2招标人:昆仑能源(盘锦)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4实施地点:运输路线从指定的充装点到招标人指定卸气点,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但不限于以下目的地。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内容:提供租赁服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车辆”)主要运输CNG,要求车辆不少于8辆牵引车头15辆CNG管束车,并配备相关的司机和部分押运员,满足招标人运输需求,预计运量1350万方。
服务价格:租赁费按运输任务的卸气量进行结算,计算方式为:月度租赁费=月卸气量*运费单价-月度招标人人员费用,其中卸气量按照卸气站辽河油田公司气体流量计计量数据确定。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不少于8辆牵引车头15辆CNG管束车,提供相关资质以证明自身出租能力,CNG管束车运营年限不超过5年且水容积应大于20立。实际租赁费按我公司指派的运输任务的卸气量进行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运输量和服务时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2、车辆情况
2.1原则上提供的运输车辆应为出租单位自有车辆,性能良好,符合招标方的工作要求,如为租赁车辆请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租赁合同,如招标人发生紧急调派任务需要积极配合。
2.2牵引车头具备交强险、商业险、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和行驶证(危化品运输),CNG管束车具备道路危险货物出租人责任保险、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和行驶证(危化品运输)等运营许可手续并在有效期内。
2.3租赁期间,由出租方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保证使用正常不影响招标人车辆的使用需求,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时无条件更换车辆。
3.运输:按需求提供服务,如发生紧急调派任务须积极配合。
4.交付:自货物充装完成后,50公里以内(含50公里)2小时之内到达;50公里至130公里3小时之内到达,如遇极端天气等无法预见因素,经与招标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交付时限。
5 验收
5.1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承租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承租物的质量依据。验收方法:卸气现场孔板计量与装气现场数据比对,要求卸气现场测量的压力数据与装气现场压力数据一致,在卸气现场卸气后剩余压力在车辆到达装气现场后保持一致。车辆必须按照固定路线行驶,满载情况下除车辆故障外不得随意驻车。与此同时在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更换CNG管束车,杜绝气源流失,如果CNG管束车出现损坏需要修理,修理后CNG管束车压力必须与修理前压力保持一致;如果出现压力不一致的情况,由出租方负责货物损失的赔偿。
5.2 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6、计量:按照卸车量作为租赁费结算依据,不额外记取压车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因车辆运营产生的人工(包含司机、押运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保险、罐体大小检、车头年检等所有费用由提供出租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由招标人提供押运人员的,按照(5000元/车/月)在月度结算中从结算费用中扣除。如发生本次招标区间外的业务,参照适用本次中标价格结算。
7、在途监控:招标人有权对服务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出租方应将车辆监控平台账号、密码告知招标人。
8、安全责任:
8.1风险自收气点完成装车后至拉运车辆在到达指定卸气点前,风险由出租方承担;
8.2在指定收、卸气站内如发生意外,以软管快速接头为界面,因招标人设备原因发生危险,由招标人承担;出租方原因引发危险的,由出租方负责;
8.3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8.4对出租车辆定期检查、保养维护、保证车辆安全;
9、保险
9.1出租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车头的第三者险不低于200万元)其他险种:承运险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
9.2出租方提供车辆驾驶人员及其它操作人员的,出租方应当与其提供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他们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10. QHSE管理要求
(一)HSE标准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2. 严格遵守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HSE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行为规范
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驶人员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无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需提供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提供驾驶证、体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承诺书。
(三)HSE工作目标
HSE工作目标: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1.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风险识别和控制不到位、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管理缺陷的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
2.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交通、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危害。
3.罐车速、超车和抢路。在行驶、停车期间与车辆、高压线、仓库、建筑物、人口稠密地等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五)承包(服务)商响应文件中HSE要求
1.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运输生产物资。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的次生灾害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程序。造成用户单位人员伤害、物资被损毁或偷盗等情况,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有义务赔偿用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制度建立健全项目QSHE体系,保证其有效实施,全面开展QSHE监督管理,保证实现项目实施目标。
6.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QHSE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3.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1项)、长管拖车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年度检验报告。
3.5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8辆牵引车头、15辆CNG管束车的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及挂靠等车辆提供租赁或挂靠合同);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特种设备使用证、保险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营运手续齐备,车况完好;车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静电接地、防火帽、千金支腿、罐体闸阀、防爆片、危运标志灯、牌等),所有车辆均配置车载监控。(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为提供的每辆车至少配备一名危运车司机和一名押运员,押运员需熟悉管束车工艺流程和接口连接的操作。拟派司机应具有1年及以上驾驶CNG管束车经验。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拟派押运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最近三年(2019-2021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复印件等)。
3.8投标人应具有CNG运输的相关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3.10“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11投标人资质清单(*为必备项)
*(1)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证件;
*(3)所有车辆台账(包括购买时间、压力容器登记证号、自有情况、车头和压力容器年检情况等信息)、所有权手续及投保证明、车况照片等资料;
*(4)驾驶员、押运员信息台账及证件材料;
*(5)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
*(6)CNG运输的相关业绩证明(不能隐藏总金额);
(7)各级荣誉证书;
(8)其他。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1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7488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2月8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